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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辩护之持刀刺死恋人,被判刑13年-陶兴誉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9-05-27 10:16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故意伤害罪辩护之持刀刺死恋人,被判刑13年-陶兴誉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17日,被告人王某某(女)与被害人崔某某(男)在青岛市城阳区某练歌房门口发生争执,二人均饮酒,继而相互厮打。王某某处于弱势,情急之下,王某某取出手提包内的单刃刀,持单刃刀向崔某某左腹部捅刺一刀,致崔某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2月18日,王某某被刑事拘留,3月2日被逮捕。同年6月16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陶兴誉律师作为一审案件辩护人参加庭审。
经过陶兴誉律师的有效辩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王某某做出了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案件简析】
我国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案情较为复杂,被告人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甚至有可能被判处死刑。陶兴誉律师及时制定最优的辩护策略,通过努力解决了本案的民事赔偿问题,被告人王某某仅向被害人支付了人民币6万元赔偿款项,化解了社会矛盾。陶兴誉律师又向法庭提出了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时积极对被害人崔某某积极施救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对被告人王某某从轻处罚。
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和组织到无权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律师建议,在产生纠纷之后,要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触犯刑事法律,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后悔不已。
陶兴誉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负责人,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实战经验。陶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该名律师始终秉承“诚信 执着 敬业 奉献”的服务理念和无所畏惧的法律至上精神,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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