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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获刑六年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03-11 19:54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获刑六年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26日,张某与驾驶机动车的林某发生争执引发口角,后林某纠集两外两人赶到事发现场,与张某在一起的本案被告人李某、宋某、杨某发生斗殴,后林某和另一人员被打跑,本案三被告对全某进行了殴打,致其因颅脑损伤死亡,后宋某被抓获,李某、杨某到公安局投案。李某被捕后其亲属委托本所李瑞庆律师进行辩护,李瑞庆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嫌疑人,进行阅卷、开庭调查。
律师辩护意见:
1、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减轻处罚;2、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3、被告人在本次斗殴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4、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自愿认罪,有悔改表现;5、受害人主动参与斗殴具有过错。
法院判决:
辩护人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