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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策专业|运策律师开展“新公司法重要条款理解与适用”专项普法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4-03-27 15:21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运策专业|运策律师开展“新公司法重要条款理解与适用”专项普法活动
为了更好地提升企业家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规范企业经营活动。3月25日,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李瑞庆受惜福镇街道商会和惜福镇街道新联会邀请,开展以“新公司法重要条款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的专项普法活动。
李瑞庆主任从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出发,结合自己多年企业法律服务实务经验对新《公司法》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围绕公司法定代表人权限规定,扩大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关于决议撤销权的新规定和影响、认缴出资的期限、出资形式、股东失权制度、股东知情权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和公司股东董事的职权义务等方面,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深入解读了本次修法的基本价值、内在逻辑、重点内容、对实务的影响及企业的实践应用指引。
互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积极发言,针对自己对于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切身感悟进行了简单分享,现场氛围热烈融洽。
本次普法活动使参会人员对新《公司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合规经营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也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这是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与企业资源共享、互帮互助的体现,运策所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专业服务、公益助推”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出针对企业各类法律风险如何防范的系列课程,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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