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0-11-17 17:00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国家官员收受财产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假期中,当个人或家庭成员住院,在家中举行婚礼和葬礼,以及他们的孩子上学时。据称,接受“礼物”的人通常具有一定的权力并承担一定的领导作用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礼物”的人通常是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家庭成员职务国家人员具有管理和控制关系,收到的“礼物”以各种形式表示,或称为“礼物”或“红色信封”,通常以现金,外币,卡的形式购物,烟酒,保健品,手机,家用电器等,其特点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
因此,如果这种行为是犯罪,那么青岛城阳律师认为有必要在各种情况下进行分析以了解行为的核心本质。
1.收取“正常礼物”的礼物是否构成受贿罪。 “正常礼物”是指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在一定的特殊时间和地点,为了维持友谊,家庭亲情等,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产,例如委托商品和事务,与职务和接受财产的本国工作人员的权限无关。例如,父亲给儿子的财产的礼物,亲戚对年轻一代财产的礼物,同学,生病的同伴抚养费等,这些礼物都与国家有关。与职务的行为有关。它们只是个人的情感。它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和密友之间。当然,这不是贿赂犯罪,也不是犯罪。
2.“权力与金钱的交易”的馈赠类型构成受贿罪。 “权力和金钱交易”是收受贿赂罪的本质特征,这反映在以下事实上: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汇款赚钱,并且由于接受资金的一方拥有和授权机构,使用其自己的职务帮助受托人处理需要处理的事项,因此流行的观点是,汇款的行为与应用。钱是根据请求发送的,接收钱的人知道如何发送钱。付钱给委托人的人,两者的目的是一样的,这当然是贿赂罪,基本上没有难理解的地方,在此不再赘述。
3.如果“简单接受财产”类型的礼物构成接受贿赂罪。这种情况是一个困难点,也是本文的主要内容。正如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收受贿赂罪,客观上要求非法收受外国货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接受货物必须与他人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即必须存在“权力和金钱的交易”。这种“交易”的实质是,国家官员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出售”手中的权力,并将其作为商品来交换他人的财产。如果仅存在接受财产的行为,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协议,行为或意图,则它不构成刑法规定的贿赂的构成要件,也不构成贿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