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0-11-02 17:2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青岛城阳律师认为,领养孩子需要领养人向登记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书,并在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审查后签发领养证明书。详情如下:
一、青岛一位著名律师提到,收养人应将收养申请以及以下证明文件和材料发送给收养登记机构。
(1)收养人的居民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单位或者村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3)由县级以上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书,该证明书中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该儿童的疾病。
二、青岛城阳律师谈到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遗弃婴儿和儿童的收养,必须出示由其惯常住所的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明;其中,找不到被非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对于遗弃的婴儿或亲生父母的子女,领养人还必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惯常住所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三、青岛城阳律师分析说,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被收养人和放弃收养的人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不能收养该孩子或将其送往收养。成年人具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且处于正常状态的成年人,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的继子女收养不受此限制。如果没有配偶的男人收养女人,则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必须超过40岁;但是在三代之内收养同一代同伴血的儿童不受此限制;没有孩子;养育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不要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儿童的疾病;至少30岁。如果没有配偶的男人收养女人,则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必须大于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