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0-02-24 14:01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每人补贴1000元!城阳区加强中小企业用工保障扶持政策来了!
青岛市城阳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青城防指办字〔2020〕122号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中小企业用工保障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劳动用工保障,在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再实施以下扶持政策,鼓励城阳区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复工复产。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城阳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二、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加快组织职工返岗复工
1.鼓励企业使用具有道路运输资质的职工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优先便捷通行。区财政按照《包车合同》确定的运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于企业职工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返岗的,区财政按照企业实际为员工报销交通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助。
2.对返青后需隔离观察(不含集中医学观察)的企业职工(含意向就业人员),区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3.以上政策由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政策对象为企业在2月3日至2月29日间组织的返岗活动所产生的相应费用,每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加强中小企业用工保障力度
1.贯彻落实青岛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及城阳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与紧缺工种资金扶持。
2.促进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来我区就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口协作地区人社部门委托的劳务公司输转劳动力到我区企业就业且办理正规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输转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以上政策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三、其它事项
1.以上所指“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进行认定。
2.本政策与《城阳区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企业的鼓励政策》(青城防指办〔2020〕41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3.本政策由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
财政局李迎峰,联系电话:13605328910;
交通局栾林先,联系电话:13306391136;
人社局侯文建,联系电话:13708986980
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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