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0-02-17 11:56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青岛城阳律师提醒,在你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离婚问题,所以了解离婚的基本知识、离婚程序和离婚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1.离婚协议的内容太简单,不可行。例如,协议规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由这个男人抚养。财产分割已经完成,双方对此没有异议。”儿童抚养问题没有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地由法院解决。然而,房地产问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短语“财产已经分割”是指双方已经就财产的金额、分割方案和分配数量达成协议,并且已经完成处置。然而,协议中并没有反映出什么财产以及如何分割。
2.离婚协议中一些一般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到弱者。例如,该协议规定“男女名下的其他财产应归对方所有“或“男女之间没有其他财产纠纷“。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签署的协议是基于双方在签署时知道另一方的财产这一事实的意愿表达。然而,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了财产或押金。然而,根据这一条款,它很有可能失去宣布胜利的机会。因此,这个条款是有风险的。
3.贷款房屋的协议和处理。一般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并变更主贷款人,银行一般都会同意并配合贷款合同的变更程序。但是,有些夫妻贷款期限较长,如30年的贷款还款期,月还款额较高,如超过4000元,而变更后的贷款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不到贷款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款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双方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
4.银行存款的协议和处理。在夫妻共同生活中,银行存款通常以一方的名义持有,而另一方,尤其是一些不太关心自己的事业、整天忙于工作的男人,往往不知道他们的存款存在哪个银行,甚至不知道他们有多少钱。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并防止财产流失,还必须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共同存款的数额、存在的银行名称和存款的银行。
5.库存协议和处理。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通常只会就一方股票的总市值达成一致。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不知道对方具体的股市信息,查询起来会更加麻烦和困难。
6.公司股权的协议和处理。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份的分割。如果配偶一方或双方拥有公司的股份,通常的做法是配偶双方共同同意其中一方持有股份并补偿另一方。
7.付款义务的约定和处理。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中,丈夫和妻子只就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额和期限达成一致,例如,在离婚程序完成后一个月内,男子将向妇女支付10万元。然而,本协议对故意拖延履约的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增加一句:“如果一方未能按期付款,延期部分罚息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这样,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他就会感受到罚息的压力,从而达到惩罚的目的。
8.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和处理。一般来说,可以同意支付赡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岁或独立生活。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1),当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没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学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独立生活的阶段还没有完成。
9.户口的商定待遇。离婚后,户口迁移也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难点。例如,离婚后,妇女的户口仍然在男子拥有财产的房子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在完成一段时间的离婚协议手续后,应当搬出家庭,但女方拒绝搬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根据现行户籍法规和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强制迁移户籍为由提起诉讼的侵权案件,而是以集中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