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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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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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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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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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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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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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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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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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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未出世的子女有份吗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9-11-29 09:24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交通事故是民事纠纷中常见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最令人头痛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很多,它们还区分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普通交通事故赔偿。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中,涉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那么是否还有未出生的孩子?
 
【案情】
 
何某在大街的十字路口直行。当李某骑自行车穿越人行横道外的人行横道时,何某的汽车与李某的自行车相撞,致使李某受伤,车辆受损。 Lee的受伤被确认为7级残疾。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和李某对事故负有相同责任。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本案由第三人永安保险公司承担。限制。
 
被告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没有异议。第三人,永安保险金牛分行认为,事故发生后,李的妻子怀孕并生了一个孩子,抚养费不包括在赔偿金之内。
 
【裁判】
 
法院获悉,有关抚养李某儿子的争议性问题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 ):一个人是指受害者应负有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失去工作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的成年人。事故发生时,“受抚养人没有被定义为”受害者的实际支持。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李先生的妻子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怀孕,而且李先生的儿子没有权利主题的资格,但李先生的生育是人类的自然繁殖。当李先生在规约内起诉时受限制,李儿子已经出生,已经成为李的实际抚养人,应为其生活费用给予赔偿,法院判决赔偿包括李儿子的抚养费在内的赔偿金共计297654.12元。分公司按照强保险规定支付赔偿,其余部分按照何某的60%,李某的40%赔偿,因为何某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10万元,不包括豁免,因此,牟某应按照永安保险金牛分公司规定的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赔偿责任。
 

 
【分析】
 
侵权时,本案的原告之一李的儿子尚未出生,也不属于民权主体。出生后,在诉讼期限内提起了赔偿诉讼。在本案和司法实践中,是否可以维持the养费是关键问题。遇到的问题的家属范围应根据法律地位关系确定
 
受抚养人的范围通常很容易确定。这是因为:抚养是一项法律义务,为判断照料者的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养育是一种事实状态,为判断看护人提供了事实依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一种特殊情况,即侵权行为发生时,受抚养人不是出生的,而是在诉讼时限内出生的,并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是:如何确定受抚养人的范围?是由身份关系还是由侵权事故发生时存在的家属决定的?在发展中采用的理论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的伤残补偿(包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是劳动能力丧失的理论,而不是损失减少的理论。伤残赔偿的性质是对因伤致伤残后受害者丧失工作能力或丧失工作能力的财产补偿。这类财产补偿包括当前和将来不可避免的补偿,例如持续治疗费用和基于年龄的家属。生活费用不是现在已经发生的费用,而是将来不可避免的费用。因此,确定照料者的范围不能仅基于现有人。从对被抚养人法律规定的分析来看,法律及相关
 
法律规定了受扶养人范围的确定性
 
通过法律地位确定受扶养人是否会导致受扶养人的长期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侵权成本,使侵权行为的后果无法预见?在本案中,一些法官提出了这样的担忧。应该说,有理由更仔细地审视这一关切,但仔细分析表明,它可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规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受害人的受抚养人可能不确定,如果无法工作和没有其他生计来源的成年近亲死亡,这将减少对侵权者的赔偿数额;还可能有新的子女,这将增加侵权人的赔偿数额。对侵权人来说,有增加或减少的机会,但只要在一年内提起诉讼,在确定责任时,将确定受扶养人的范围。因此,诉讼时效制度的局限性规定,依赖不能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同时,一旦法院作出有效判决,即使出现新的依赖,法院将不再按照"不再是合理的"的原则接受它。因此,法律规定了受扶养人范围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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