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被告人钟某某在其父亲的旧房现场非法建造房屋。市城管执法部门发布纠正(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后,于同年10月27日上午再次要求停止钟某的违法建筑,并拆除违法建筑模板。钟某某强烈抵制执法,并用水果刀追赶现场执法人员。停止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钟某某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认罪悔改态度良好,得到了执法人员的宽恕。
【裁判结果】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钟某某以暴力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他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共服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在返回案件后可以如实地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他有一个坦率的阴谋,并被受害者宽恕。因此,他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六个月徒刑,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由于法律意识薄弱,利益驱动,部分地区少量违法建筑工人拒绝执行政府部门停建决定,拆除期限等决定,拒绝停建违法建筑,甚至撕毁封条和封条,暴力行为都会抵制执法机构执行公务。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重阻碍了社会管理秩序。这构成对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侵犯,并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钟某某拿着水果刀追赶执法人员,这是严重的暴力反法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妨害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遏制城乡规划建设中的暴力和反法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