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通过微信欺骗了他的信任以坠入爱河,然后编造了各种理由来欺骗对方的财产。近日,山西省漳州市府府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龚某犯有诈骗罪。
2018年7月,龚通过网络直播与李会见。龚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并以对象为由骗取了李的信任。从7月23日起,龚某接受了妹妹的手术,并一再向李某要钱。李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共计24300元。付完钱后,龚用这笔钱作日常消费,如吃饭,住宿等。李某要钱时,微信拉了黑李,拒绝与李见面,拒绝还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以虚构事实,隐瞒事实为手段,骗取他人的24300元金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很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被告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有一定的悔改态度。他可能会受到酌情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被告龚某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收回违法所得并返还给受害人。
法官寄语:
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各种聊天工具迅速流行起来,赢得了数亿用户。但是,尽管它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它也已成为罪犯使用的工具。在这样的情感骗局中,诈骗者经常虚构自己的身份,在很短的时间内与受害者建立信任关系,通过几种方式抓住迫切需要婚姻,虚构事实和欺骗受害者的受害者的心理。钱,当公众在Internet上或使用新的在线社交工具(如微信,QQ,漂流瓶和微博私人消息)时,请保持谨慎,不要信任陌生人。与网民见面时,应将手机,钱包等存放在身体附近。如果您涉及诸如爱情,生意,财产等事务,则必须格外小心,并尝试保留电子交易平台的转移记录,以防止不必要的个人和金融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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