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12-07 08:5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47岁的四川人老许在太原打工期间被砸成八级伤残,由于身上多处骨折,行动不便,只得在四川老家养伤。日前,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晋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老许所在的公司赔偿其15万余元。
2013年7月27日,老许被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聘用,来到晋源一工地做电气焊工,但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8月5日,他施工时被钢筋架砸伤,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颅底等25处骨折,劳务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管许定和。无奈之下,他的家属求助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由于老许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保留下工资条等证明。两位援助律师只得到工地、公司四处收集证据。随后,两位律师帮助老许向市某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确认老许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公司不服裁决,向晋源区法院起诉,后经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确认老许与这家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接下来,需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是老许因多处骨折,在四川老家养伤,要来太原申请鉴定,得坐三四天的火车。为了省去他舟车劳顿之苦,两位律师全程帮办,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
今年1月8日和1月30日,老许被认定工伤和八级伤残。两位律师又根据这些结论,算好赔偿数额,向晋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商赔偿。11月30日,仲裁委裁决建筑公司赔偿老许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5万余元。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