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10-09 10:29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为避免出现赢了官司,欠账仍然要不回来的情况,诉讼人通常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判决前对财产采取转移、藏匿或变卖等措施。以前,法院通常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担保方式包括现金、实物资产、银行或担保公司的保函。现在,申请人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用保单作为担保。
对申请人而言,保险费率远低于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节省了申请人的诉讼成本,破解了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对被申请人而言,如出现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间接保护了被申请人利益;对法院而言,有保险公司的介入,减轻法院在担保财产审核中出现错误的风险,实现了三方共赢。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