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9-22 10:00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实习律师”在 《律师法》中被称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法律只规定实习律师由律师协会组织管理,而没有应当如何实习的规定。
律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职业,全面完成任职前的实务训练是成为一个合格律师的必要条件。
实务训练内容有很多,诉讼是律师最传统的业务,庭审又是诉讼最精华的部分,参加庭审当然是实习律师最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只有亲上法庭才能让实习律师切身体验庭审的气氛; 只有在法庭上发言、辩论才能训练应变能力; 只有全程参加庭审才能使实习律师掌握基本的庭审技巧。
不难想象,一个没有参加过庭审的律师很难成为一个称职的律师。
全国律协规定:“指导律师安排实习人员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础技能训练; 实习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根据上述规定,指导律师应当如何安排实习人员协助办理庭审业务?实习律师应当向法庭提交何种出庭手续?
立法的缺陷使实习律师参加庭审实习的活动长期处在于法无据的状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司法考试加入到实习律师队伍,有实习律师必然有实习活动,参加庭审当然是实习律师最向往的实习活动之一。制度的缺陷导致了实习律师形形色色的出庭方式,其中包括公民代理的方式、律师助理的方式等,更普遍的是律师事务所将实习律师和指导律师一并写入出庭函,让实习律师以律师名义参加诉讼的方式。事实上实习律师并非真正的律师,依法不能冠以律师名义。公民代理的立法意图不是方便实习律师出庭,律师助理出庭亦缺乏法律依据。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关注一下实习律师的出庭问题,使之规范化。这样无论对“实习”者还是“律师”都是有利的。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