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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重大贪污不死就要终身监禁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9-09 10:19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贪污贿赂虽然也属于非暴力犯罪,但老百姓认为贪官就该杀,所以没有废。但以后这类犯罪的死刑也会减少,这么多几千万几亿的大老虎,如果都不杀,怕老百姓有意见。增加一个终身监禁,比较好接受些。”
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有望于8月29日表决通过。
草案通过后,存在了16年的嫖宿幼女罪将正式寿终正寝。针对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在以前死缓限制减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
目前,在规定有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国家或地区,多数已废除死刑,主要针对严重侵犯生命权的暴力犯罪。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服刑超过一定时间后,满足相应条件也允许申请假释;禁止假释的只有美国联邦及其伊利诺伊、路易斯安那等少数州,需要总统或州长赦免才能得以释放。
中国在对贪污、贿赂犯罪保留死刑的情况下,又增加了禁止减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就刑法规定来说,毫无疑问已成当世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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