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8-05 10:23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最近,宁波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原告孙女士在被告某服装公司注册的淘宝天猫商城某×牌旗舰店购买了×牌真丝围巾一条,该商品的说明中详细载明了围巾的主要材质是蚕丝,蚕丝成分为90%-95%,并在下方附有蚕丝和其他合成纤维的对比图。此外,商家还在网页显眼处标明了“假一赔万”的承诺。
孙女士以199元的价格购得该丝巾后,发现丝巾明显不是蚕丝材质。与商家交涉无果后,她向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提出检测申请,检测报告显示:该商品的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及聚酰胺薄膜纤维,蚕丝量为零。
孙女士非常气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假一赔万”的承诺,即支付赔偿金10000元,并退还购物款199元。
北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孙女士与被告某服装公司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孙女士以199元的高额价格购买了被告的围巾,可以推定其确信购买的商品是含丝量为90%-95%的蚕丝围巾,其主观上无任何过错。被告出售实际含丝量为零的围巾,却在该商品说明中明确指出其出卖的商品为蚕丝成分90%-95%的围巾,还附上蚕丝和其他合成纤维的对比图,并以199元的高价出售,这一系列行为明显存在欺诈故意,并在合同法中已构成根本违约。
按照被告的承诺,法院判令支持原告孙女士全部诉请。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