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新闻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律所新闻 >
面对强奸犯勇敢智斗正当防卫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7-09 15:0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据《南方日报》报道:一名仅22岁的女子为抵抗性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此事已经披露,引起了人们的义愤和广泛的同情。但是同时也不乏嘲笑之声,认为该女子特传统。但若面对强奸犯就顺从,只会助长强奸犯嚣张之气。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被侵害的女子应当尽可能智斗。
被侵害的女子,与准备施暴强奸犯比较来说,往往是弱小的,强奸犯是凶悍的。但是在有可能时完全可以智斗。比如对歹徒说我认识你,最好别强行;说这个地方不适合、不舒服是否另换地方、大声呼喊警察来了吓退歹徒等等,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拖延时间,等待过路人,或者借机报警。
被侵害的女子应当充分行使自己的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1997年《刑法》作出的新规定,即无限防卫的规定。被侵害的女子,若遇到暴徒强奸,完全可以根据实地情形,充分行使无限防卫权。生命是可贵的,贞操同样也是宝贵的。若被侵害女子能通过行使无限防卫权,制止犯罪行为,既能保全贞操,同时又可遏制强奸行为的发生,这岂不是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