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初中生暴打小学生”“重庆女孩将婴儿从25层丢下”这样的事件时,中国的司法机关受限于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因为没有针对此类低龄犯罪适用的法律,根本无法做出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判决,“少捕慎诉”与“感化教育”也就更无从谈起。
1、受社会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
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也就是因为这样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严重的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受其影响一些见利忘义和唯利是图还有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或是权钱交易等等一些严重的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就会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所以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他们就有可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每一个家庭的教育培养,都会深刻地影响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不过家庭教育的缺陷又是孩子形成不良个性的重要基础,其中就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另外青少年犯罪也会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要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塑造优秀的人才,同样庸俗低级的文化也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市场上的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及娱乐场所等等都会影响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3、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现在国家的教育虽然在中小学都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而且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等,不过在主要的力度上还是有一定的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同时一些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所以长期下去,就会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和荣辱以及善恶观念,辨别是非能力不健全,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4、青少年的自身素质低,抵御能力差。
上面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取决青少年本身的素质。犯罪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少年时期的分辨是非能力差,素质低。而且处事的无知性和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他们是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上当受骗。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考虑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