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天,小林一家搬到了海沧某小区居住。为了出行方便,几个月后,小林购买了一辆22万元的二手汽车代步。为了方便停车,小林便在小区办了一张停车卡,并且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不幸的是,小林的车被盗贼盯上了。小林介绍,2013年春节期间,小区不少业主都外出了,进出小区的车辆急剧减少。值班保安借这机会偷懒,便打开了小区的闸口栏杆。
这一疏忽立马被盗贼发现了。当年大年初二凌晨5时40分,小林的车辆被盗贼顺利开出小区,其间并无保安前来查看登记。
业主状告物业索赔。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小林报警后,警方已确认小林车辆被盗事实并立案侦查,但并未破案。小林见车子寻回无望,便找到司法鉴定所对其损失作出评估,根据评估价,小林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21万余元。
物业公司则辩称,并没有证据证明小林的损失应由物业方承担,因此物业无须赔偿。
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林的车辆在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被盗。案发时,小区车辆进出的唯一闸口栏杆完全敞开,车辆进出并未有任何的盘问、登记,物业在事发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都未采取,属于安全防范缺失。判决物业方赔偿小林因车辆被盗的损失共计18万余元。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