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袁定波 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公信力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高度重视公证质量管理和公信力建设,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开展质量检查,全面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公证员坚持服务为民,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强调,要大力加强公证员队伍质量意识教育,加大教育管理力度,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坚持依法执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办理公证事务;坚持执业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通知提出了加强公证执业监督管理的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公证执业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公证质量检查,针对本地区公证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深入办证一线,集中排查公证质量和效率问题。完善公证质量监管制度和公证各环节工作标准。强化质量监管手段,建立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办证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二是健全完善公证机构质量风险预防、质量过程控制、业务质量评查、业务收费管理、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公证服务品质,真正把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要高度重视公证质量管理工作,把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抓实。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的管理责任,注重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有效推进公证执业机构建设,落实公证处执业管理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流程,堵塞工作薄弱环节。要加强公证舆情监测,注重对舆论的正面引导和有效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