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新闻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律所新闻 >
诉讼律师最重要的七个素质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12-06 10:0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诉讼律师最重要的七个素质
作者:君合律师事务所
来源:《律师之道:新律师的必修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诉讼业务是在客户遭遇商业风险、出现争议时,在法律框架下,从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协助解决争议,使争议“从有到无”的过程。
诉讼律师需要把客户不能够理解、不知道如何解决的问题,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解释,并找出结症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笔者结合从事诉讼律师业务的一点心得和体会,将诉讼律师最重要的业务素质归纳为以下“七个S”的要素:
(一) Sense
common sense — reasonableness
legal sense — logic
如何把legalsense和common sense结合,使公平和法律相结合,是律师的责任。当一些看似毫无章法的问题摆在面前时,sense就是总结核心问题、找到切入点的能力。不是每个律师都能成为诉讼律师。诉讼律师必须具备非常强的sense能力。
所谓sense,是一个概括的说法,其综合了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具体而言,是在争议事实摆在面前时,能迅速分析相关问题,立即确定争议焦点(core issue or side issue)的一种能力。而在具体解决问题的时候,必须能很好地应用common sense和legal sense。common sense体现的是对于事物合理性的认识,而legalsense体现的是对法律逻辑的认识。任何法律,都是合理性和逻辑性的结合。因此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均不能忽视合理性和逻辑性共存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二) Sight
律师需要坚持自己既定的大原则,按照自己认定的思路走。大局观在诉讼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sight,是指诉讼律师必须具备的大局观。大局观对于一个优秀的律师来说极其重要,锱铢必较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处理任何争议,都必须有重点,抓大放小。
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因此,在处理争议时,要集中力量处理主要矛盾,不可因小失大。
具有大局观,要求诉讼律师在处理争议时,大部分力量用于解决争议焦点的证据和法律分析上。特别是在庭审时,必须集中于己方已确定的争议焦点上,以我为主,不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使法官/仲裁员的注意力集中于己方确立的争议焦点之上。
培养大局观,需要律师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包容的心态,要善于听取各方面不同的声音。律师处理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切入角度,运用不同的法律逻辑。但是在这其中,只有一条路是最好的。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是有缺陷的,必须善于听取客户、同事的意见,哪怕和你的意见是不同的。因为对于律师来说,重要的不是采取的是谁的意见,而是采取的是对客户最好的和最合适的意见。
(三) Sharp
sharp是指诉讼律师应当具有的犀利和敏锐,但是sharp并不是指诉讼律师应当咄咄逼人,好的诉讼律师应当是辩才和风度的结合体。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庭审中,均不可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这是降低执业素养的做法。诉讼律师的sharp应当体现在捕捉对方漏洞的能力上,以及一针见血指出争议本质的能力上。
有些律师在开庭过程中咄咄逼人,每一句都要反驳,每一点都要纠缠不休。但是作为诉讼律师,很重要的一点不是自己怎么想,而是第三个无关的人,比如法官或仲裁者怎么想。所以咄咄逼人不能体现sharp,sharp是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抓住每一个根本性的错误,严肃地表述自己的态度。因为,抓住事实性(fact)的错误往往令对方哑口无言。
(四) Speedy
诉讼律师不能偷懒,当站在法庭的时候,必须所有的资料都牢记在心,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庭上回答任何人提出的问题。
非讼律师和诉讼律师相比,非讼律师永远有比诉讼律师更为充分的时间去准备、斟酌和修改所需要回答的法律问题。而与非讼律师不同,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律师必须在极其有限的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立即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诉讼律师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再去进行任何的法律检索,进行反复的论证和思考,并修正自己的观点。所有的法律意见必须要即时。反应速度更多程度上是一种直觉,也就是需要用上sense的能力。
良好的反应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天生的反应速度。它同样可以通过非常充分的庭前准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日常的自我训练予以提高。
良好的反应速度要求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厚积薄发,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积累,是诉讼律师要做的不可或缺的功课。
要勤于思考,多讨论,多研究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即使不是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也要有钻研和解决的欲望。因为诉讼律师永远不知道在庭审过程中将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这要求诉讼律师在工作中对于各种各样的问题都需要有所涉及,有所研究,尽可能予以理解和解决。
诉讼律师兴趣要广泛。要对世界的认知充满好奇。固步自封、刚愎自用、拒绝接受新鲜事物,都是诉讼律师的致命伤。
(五) Speaking
这里所说的讲话,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讲话,这里的讲话是说,作为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必须要“会”讲话。“会”讲话就是要在该讲话的时刻讲出关键的、切中要害的、言简意赅的话。
诉讼律师在法庭上发言、辩论或陈述相关事实,必须要有清晰的思路,简单、明了、重点突出,意思表示要明确。
在法庭上,讲太多无关的话或者所讲的没有讲出来都是诉讼律师的致命伤。有很多律师有很好的文字表述能力,有很好的法律功底和知识,但是到了法庭上,在针锋相对的对抗中,往往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把要讲的话或该讲的话讲出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茶壶里煮饺子,肚子里有货但倒不出来”。所以说,并不是每个作律师的人都适合作诉讼律师,“会”讲话是一名优秀的诉讼律师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六)Psychology
法庭上对方的每一个动作、眼神都是心态的映射。作为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要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好的诉讼律师同样应该是好的心理学家,诉讼律师的心理学应当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作为诉讼律师,自己应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在庭审中进行对抗的能力。其次,作为诉讼律师,也应当具备甄别对方心理状态的能力,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对方的语言和动作来分析对方的心理和弱点,采取适当的诉讼策略瓦解对方。
培养心理方面的能力,可以通过大量阅读小说,或者阅读心理学著作来进行。小说是人类社会的微缩镜,读者可从一粒沙中看世界。小说的内容大量体现人的心理和行为模式。阅读小说的过程,也是对人类心理的了解过程。
(七) Solution
虽然放在最后一个要素来讲,但是solution几乎可以说是整个诉讼过程中律师最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之一。
诉讼律师不能为诉讼而诉讼,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解决争议,特别是通过符合客户利益的方式解决争议。
为此目的,诉讼律师要训练自己寻找现实可行的解决争议方式的思维能力。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当诉讼律师需要法官/仲裁员按照本方想法作出解决争议的判决/裁定时,应当首先考虑的是给予法官/仲裁员作出如此判决/裁定的合理理由:需要哪些证据,需要哪些法律依据,需要哪些符合common sense的理由。
学习从法官/仲裁员的角度思考问题。因为法官/仲裁员的判案基础并不是为了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作出符合法律、公平合理并且可以作为公众守法依据的判决/裁定。因此,一名好的律师为当事人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既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要给法官/仲裁员留出合理的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