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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华律师对外来务工人员董某提供法律援助案优秀案例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9-06-13 09:00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杨国华律师对外来务工人员董某提供法律援助案优秀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山东省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杨国华
检索主题词: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 外来务工 先行垫付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董某从吉林老家来到青岛打工,后在青岛市城阳区成立个体工商户经营粮油。2017年3月19日20时许,张某某驾驶的鲁BP62P7轿车沿铁骑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三元集团路口右转弯时与后方顺行的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车损,原告受伤住院,乘坐人(其妻子)张某受伤治疗。经诊断,董某创伤性髋臼粉碎性骨折(左),创伤性髋关节后脱位(左),创伤性坐骨神经损伤(左),膝关节软组织挫裂伤(左),此案经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依法作出公交认字[2017]第008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董某和张某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不承事故担责。
经过律师查询,张某某轿车在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对董某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2017年11月17日,法院依法委托青岛即墨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董某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了司法鉴定,2017年11月27日青岛即墨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法做出《青即司鉴所[2017]伤鉴字第015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董某左下肢损伤评定为七级伤残,护理期限为150日,误工期限为365日。鉴定费用2860元。
董某治疗费高达人民币89366.99元,张某某未为董某垫付医疗费,董某已无力支付医疗费,董某无奈出院。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董某妻子张某咨询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杨国华律师后,杨国华律师建议其向青岛市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2018年6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未董某提供法律援助,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指定杨国华律师作为其法律援助律师,开始介入此案。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董某对事故发生前后经过的陈述以及对案件处理的要求,并听取了其家属的意见并建议张某某承保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
此案经过程序如下:首先,律师先行给予起诉立案申请评残;其次,对其想城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费减免申请未准;再者评残司法鉴定意见出来后提出了追加申请,最后,经过开庭庭审、调解,此案最终判决结案。
此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关于适用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赔偿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因董某在青岛市打工、经营个体多年,已经超过关于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时间的规定,其经常居住地应在青岛市,对其赔偿标准应当适用青岛市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二、关于被扶养人有无劳动能力及收入问题。董某父亲已经去世,其系独生子女,其为唯一抚养人,董某尚无子女,其母亲体弱多病,一直无业,因家中房屋已为危房,只能借住于其母亲家中,为董某唯一被扶养人,但保险公司认为其母每月有1000元的保险金,不属于无其他收入人员,不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经律师建议,由其所在村委根据其实际情况出具了《居住证明》和《生活困难证明》,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董某的这一请求。
此案先后历经一审、二审、程序,最终董某的损失得到了最大程度赔偿。赔偿总计60余万元,本案于2018年12月份处理完毕。
【案件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由的相关规定,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董某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经律师指点申请了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案件律师建议: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或肇事方应及时报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方便交警能根据当时的情况迅速准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本案中,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董某及时报警,为交警部门查清事实,划分事故责任提供了有利条件。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应及时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利于事后索赔。本案中,原告及时地咨询律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主张索赔,保障了自已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3、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应把保险公司列入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最终赔偿60余万元。
4、交通事故纠纷索赔比较专业,特别是涉及到受害方伤残情况的,更是程序繁多,需要专业律师处理。本案中,董某就涉及到了伤残的情况,本案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出索赔的主张得到支持,有效的维护了当事的合法权益。
杨国华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实务技巧,做事认真细致、以诚待人、逻辑严谨。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擅长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收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合同审查、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本着“受您之托,为您执言”的服务理念,愿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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