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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订立属于违法,应当赔偿—王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7-17 14:5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订立属于违法,应当赔偿—王萍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三种情形建立无固定劳动合同: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是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意:
1、第二种是一种强制性规定,单位不续签违法,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同意,双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不得低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
2、但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视为放弃了权利,不能再以不是自愿为由要求赔偿。
3、理解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这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名称更改、发生分立、合并或非因本人原因与其他关联企业签订等等工作年限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