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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转账凭条要求返还借款获法院支持—城阳王兵律师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6-01-14 16:20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单凭转账凭条要求返还借款获法院支持—城阳王兵律师
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因亲戚朋友关系及多年的贸易合作伙伴关系的借钱往往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具借条,结果往往就导致出借人在要求对方还钱时没有证据,或者借款人因以没有借条为由而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尤其以现金、银行的转账方式的借款最后往往因为没有证据而放弃索要。本案的发生和最后的结果值得各位借鉴。
张某和刘某系好朋友关系,在2013年4月29日,张某因购买汽车缺少资金向刘某借款5万余元,因双方系多年好友,未写借条,也没有在转账记录中写下借款或者留有相关证据,刘某直接将款项汇入了张某的银行账户,过了一年左右,刘某生意急需资金,给张某打电话让其还钱,结果张某一而再的拖时间,束手无策的刘某无奈通过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的方式凑足了生意资金。再后来,张某直接不接刘某的电话,直接导致气急败坏的刘某找到我,让我帮其要钱。通过与刘某的沟通,我发现本案的证据并不充分,告诫过刘某如果执意要求对方还钱,在法律上基本是没有希望的,是否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继续取证,刘某说,他已经不接我的电话了,我不在乎是否会败诉。由于执意要求我为其代理,于是,在接受委托后于2015年4月28日将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本案于8月份开庭审理,在7月中旬时,最高院下发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7条明确规定:原告仅依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上访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时,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本案的开庭恰好在该司法解释下发之后,因此(2015)坊黄民初字第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对方依法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承担诉讼费。本案终结。
王兵律师提醒:当事人在出借资金时,尽量留取相关证据,比如借条,在借条的书写上,尽量采用自己携带的笔或纸张。在通过银行转账时,也最好在转账留言中注明相关事项,比如借款多少钱,还款多少钱等等。在现金支付的情况下风险最大,应当签订书面的借条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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