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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陶兴誉律师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7-17 14:09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陶兴誉律师
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房屋销售价格高居不下,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房屋在城市居住生活。一方面,租房人群尤其以年轻人居多,此类租房人群往往会由于生活经验等方面的欠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出租房屋的人群尤以老年人居多,此类人群会由于法律知识等等方面欠缺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那么租房子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兴誉(联系电话13280831898)向各位读者做一下简单解答,希望大家能够引起注意:
首先,我先向大家普及一下,房租租赁在法律上会经常用到的两个术语。第一个法律术语:“房屋出租人”。房屋出租人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通俗一点讲,就是“出租房子的人”。第二个法律术语:“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出租方支付租金的人,通俗一点讲,就是“租房子的人”。
其次,房屋承租人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房主”)是谁,这是双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的重要前提之一,因为只有房主才有权利出租或者允许别人出租自己的房屋。如果出租人不是房主,你就需要特别注意了,这里边就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或者陷阱,因为可能会由于房屋所有权属存在问题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造成各方损失。要检验出租人是否是房主主要以该房屋的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房产证)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近期的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证明。
再次,租赁房屋一定要签订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之间在法律的框架下和谐相处。当产生纠纷时,权益受损一方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维权。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的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3)租赁用途;(4)房屋交付的日期;(5)租赁的期限和续租;(6)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7)物业费及水电等公共事业费的承担;(8)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9)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0)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1)其他约定内容。房屋租赁合同至少应签订三份。
最后,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持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过中介机构订立合同的,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