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欢迎来到青岛城阳律师网 http://www.chengyanglvshi.com

更多<<专家律师

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山东省律协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刑辩律师,青岛法律管家网首席法律顾问,青岛市资深律师,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知识产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465860576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58932093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810521563

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675320531。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码:13702201011412342

 
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电话:1866986916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韩磊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调解中心主任,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始终秉承“诚信、敬业、务实”的原则竭诚为当事人服务。擅长各类劳动仲裁、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纠纷、侵权等案件的处理和调解,欢迎来电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1866977299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际商务港406室


更多<<联系我们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电 话:0532-68954386
传 真:0532-68954386
邮 箱:yuncelvshi6767@126.com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际商务港404、406、517室
邮 编:266109
城阳律师|城阳知名律师|城阳律师网

交通事故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交通事故 >

机动车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十年后可另行主张地再主张获支持-夏珊珊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9-01-30 06:59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机动车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十年后可另行主张地再主张获支持-夏珊珊
审判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5)城民初字第4674号
主办律师:夏珊珊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青岛广源某公司、被告李某某、被告牟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某诉请被告青岛广源某公司、被告李某某、被告牟某某1、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纸尿裤、开赛露、一次性尿垫、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导尿包,共计人民币115705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2004153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确认事故发生原因正确,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孙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牟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孙某与被告牟某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张某无责任。孙某与被告牟某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以5:5为宜。孙某是被告李某雇佣的司机,其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雇主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孙某并无重大过失,不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青岛广源发运输有限公司作为鲁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车号为鲁B/3899挂)登记车主,对肇事车辆负有妥善管理和正确使用的义务,应当与被告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2005)城民初字第637号案中,原告主张20年的纸尿裤、开赛露、一次性尿垫、一次性手套和一次性导尿包的费用231410元,本院支持其前10年的上述用品费用115705元,现10年期满,原告再次主张后10年的上述用费用115705元,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一、被告牟某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7852.5元(115705元×50%),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被告青岛广源发运输有限公司、被告李某连带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7852.5元(115705元×50%),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青岛城阳律师,城阳刑事律师,城阳法律顾问律师,城阳交通事故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城阳律师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