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20-07-27 09:3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夫妻协议离婚时常常会基于自身情况作出一些约定,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这种离婚协议里,有的约定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无效约定。
即便一方事后违反这类约定,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哪些约定会无效呢?一起往下看吧
离婚后3年内你不能再婚!
离婚协议中
限制再婚条款无效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
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离婚后你不能和别人生孩子!
离婚协议中
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无效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你和别人的孩子不能继承房产
限定一方再婚后
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无效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晚点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约定房产赠与子女
需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孩子20岁留学你要给抚养费
要求子女抚育费给付至
子女18周岁以后无效
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
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制约。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我把我爸的房给你当作补偿吧
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有时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为了补偿对方或其他原因,会约定相关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这里不涉及委托代理关系或者追认的情况。
那么正确有效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下面附上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年××月××日(农历月初)生育一子/女,取名×××。
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由男方/女方抚养,由男方/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为止。
(注: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学毕业,将成年改为大学毕业即可,否则成年后就无需支付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改探望时间、次数。但探望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方应保证探望一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男方/女方所有,由男方/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女方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单可另行签订附件。)
房产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女方必须协助另一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房屋归属方负责。
四、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纠纷。
今后若发现,谁经手谁负责,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另一方承担责任的,可向对方全额追偿。
(注:该条款不能对抗债权人,但依据本条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五、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因男方/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男方/女方。
鉴于男方/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女方应一次性补偿男方/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文章来源:江西法院
青岛城阳律师,城阳刑事律师,城阳法律顾问律师,城阳交通事故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城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