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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分割-孙建伟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9-02-20 07:21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分割-孙建伟
案情简介:
2014年,宋某与侯某恋爱期间,鉴于双方已确定日后会登记结婚,侯某父母出资首付款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宋某名下,2015年,侯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2018年,侯某父母起诉宋某返还购房款。
律师询问过程:
2018年3月,被告宋某找到本律师,要求本律师担任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诉讼。同时向本律师说明:侯某父母和侯某在婚前明确表示为赠予宋某本人,但当初并未留下任何合同和协议。侯某婚后因为性功能和其他问题,致使婚姻不能继续下去,这才离婚。
律师办理思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侯某父母并没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这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办理结果:
本案尚在办理过程中,不日即将下判决。
孙建伟律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从事律师期间内,接触大量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等案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从业过程中,成功办理多起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孙建伟律师通过自己“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电话:185 0532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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