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欢迎来到青岛城阳律师网 http://www.chengyanglvshi.com

更多<<专家律师

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8561300600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58932093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810521563
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156265567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码:13702201011412342
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66986916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咨询电话:1866986937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更多<<联系我们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电 话:0532-68954386
传 真:0532-68954386
邮 箱:yuncelvshi6767@126.com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际商务港404、406、517室
邮 编:266109
城阳律师|城阳知名律师|城阳律师网

婚姻家庭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婚姻家庭 >

恋爱“豪赠”需谨慎—城阳王兵律师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11-03 14:3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恋爱“豪赠”需谨慎
 
        张某(男)在云南旅游期间,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刘某,其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为表忠心,张某于2014年3月26日通过银行转账分三次共计转出28万元与刘某账户,并附言“购车”,后刘某购买了一辆新款奥迪 A4L 小轿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次年5月,因双方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张某多次要求刘某返还汽车未果,遂引起本案诉讼。王兵律师作为张某的代理人参与了诉讼。接手此案后,我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28万元是否应当返还于张某,而非讼争的汽车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首先,从张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单来看,张某实际给付28万元于刘某,刘某也确实在此款转账以后购买了一辆奥迪汽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该涉讼汽车实际上系张某所出资购买的。但是张某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婚约,只是认为这是恋爱期间男方正常的赠与行为。我告诫对方,恋爱期间张某出资为你购买的iphone,ipad,家具和首饰可以作为恋爱期间男方正常的赠与行为,但是像汽车房子这样的大宗商品是不会作为一般的商品赠与的,而是他想与你结婚而为你购买的。对方听后称最多补偿给原告1万元,又经过多轮协商,刘某愿意最多给付3万元。在对方完全无调解诚意的情形下。本案最后只能以诉讼的手段解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28万元购车款。
王兵律师提醒,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的日常开支也越来越大,恋爱成本在增加,如果双方最终没能够结婚,那么恋爱期间的花费确实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恋爱期间,其主要开支有:1、彩礼;2、婚前财产赠与:赠与的房产、车辆、金银首饰、贵重衣物、电子产品等;3、因礼尚往来互赠的小礼物。在这些情况下,返不返还的关键就是区分这些开支是否具有彩礼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就需要返还。

       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民间习俗收受的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如果不是彩礼,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就不应该返还。比如婚前互赠小礼物、期间的请客吃饭,则是为了增进双方的感情,属于正常的开销,即使当事人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将来分手是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索回的。而本案则属于婚约法律纠纷,恋爱中“豪赠”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往往一方为讨好另一方,在恋爱过程中赠与对方房产、汽车等大额财产为表忠心,在“彩礼”是房产、汽车的情况下,购买时尽量通过转账形式付款,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避免将来结婚不成,导致婚前赠与的大额财产无法要回。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