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欢迎来到青岛城阳律师网 http://www.chengyanglvshi.com

更多<<专家律师

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8561300600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58932093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810521563
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156265567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码:13702201011412342
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66986916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咨询电话:1866986937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更多<<联系我们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电 话:0532-68954386
传 真:0532-68954386
邮 箱:yuncelvshi6767@126.com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际商务港404、406、517室
邮 编:266109
城阳律师|城阳知名律师|城阳律师网

婚姻家庭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婚姻家庭 >

关于涉外婚姻的证据、规则有关规定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08-04 11:5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关于涉外婚姻的有关规定证据、规则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的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涉外法律文书的公证与认证
委托人在国外:一方因不在国内或者出国等原因导致不能开庭的,需要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起诉状;若委托人原系在国内,开庭时不在国内,可向法院申请做笔录记载对律师做特别授权,由法院做笔录后,再由受托的律师全权进行离婚诉讼,同时,仍要提交对离婚的意见书。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若委托律师,相关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若当事人持中国护照,只需我国使领馆办理公证手续;若为外国护照,则需先在本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之后,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后,相关材料才可以在我国法院适用。
   什么材料需要办理涉外公证、认证手续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中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婚姻案件呈持续增长态势,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结婚、离婚情况,日益普遍。本人就涉外婚姻中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自己办理的大量涉外婚姻案件,总结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
1、结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护照 或者 身份国籍证明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 或 临时来华入境、拘留证件
(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
(4)如果离过婚,还需要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
(5)丧偶的,还需持有死亡认证本
以上文件,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离婚证或者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等均需经过公证、认证手续。
2、离婚
中国公民为原告向国内法院起诉要求同外国公民离婚,中国公民需要向法院提供以下文件:
(1)起诉书
(2)结婚证
(3)原告身份证明
若结婚注册证书是国外机构颁发的,应该先将结婚注册证书拿到颁发国进行公证,然后在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才能被国内法院采信。
二、中国人在外国的婚姻
依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三、公证、认证程序
先经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关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在中国的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先拿到我国台湾地区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文书即可在内地适用。
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最好马上做认证,因为一般的公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