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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8-04-18 10:1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15年2月夏津县肖福记食品有限公司肖总给原告打电话说要买一台饼干机,并支付了1900元定金,是银行转账支付的。接着肖总让原告发货,由于他们未支付余款,原告一直未发货。青岛皇润食品有限公司和夏津肖福记都联系原告说他们是合作公司,有业务往来,饼干机让青岛皇润食品拉走,他们当场支付给原告现金。2015年3月4日,青岛皇润食品有限公司派员工宋修建过来拉机器,并支付给我们一张转账支票4万元,开始原告不同意,需要支付现金才能拉走,但考虑到之前跟肖福记合作过,后来就答应接受支票了。拉机器的宋修建给原告说让原告放心,他是青岛皇润食品的员工。原告去青岛银行城阳支行兑现,却因密码错误被退票。他们购买原告TKR-502饼干机一台,总价值人民币41900元。现双方都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剩余货款。
【法院判决】
由夏津县肖福记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办案心得】
律师认为:订金虽是夏津县肖福记支付,但是实际拉走机器的是青岛皇润食品公司,并且青岛皇润公司支付了一张剩余货款的转账支票,这表明实际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原告与青岛皇润之间,因此律师认为应当由青岛皇润支付剩余货款。
【青岛城阳律师简介】 韩鲜叶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院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大量的民商案件及非诉案件,始终秉承“诚信、敬业、务实”的原则竭诚为当事人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债权债务纠纷、侵权人身损害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欢迎来电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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