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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事纠纷,限制离境追回欠款—岳培培律师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12-04 08:4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涉外商事纠纷,限制离境追回欠款—岳培培律师
案情介绍:
原告:青岛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孟**,英文姓名:MANG**,国籍韩国
原告与被告公司自2014年起发生业务往来,由原告给被告供应海绵制品,但是截止到起诉之日尚欠8万元货款未结清, 原告得到消息称被告孟**可能即将回韩国,因此委托我所律师代为追偿。
办理经过:
经过调查,青岛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基本成了空壳,而该公司是外国自然人独资企业,孟**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为了达到最终追回欠款的目的,我们决定不走普通的民事程序进行诉讼,而是通过限制外国人孟**离境这一方式,迫使被告孟**主动偿还欠款。
由于时间紧急,我们立马向基层法院提交限制离境申请材料,通过协助基层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层层报送,最终在原告委托我们的第10天成功的对被告孟**在全国范围口岸限制离境,限制期限3个月。
案件结果:
被告在被限制离境后第三天主动联系原告,偿还了8万元欠款,原告到法院撤诉,此案结案。
律师总结:
在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中,一旦外国人离境,诉讼程序就会非常复杂,而且即使胜诉也很难执行到相应财产,因此通过限制外国人离境,迫使外国人主动偿还债务更容易实现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