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词是一种证据,指的是证人向法院或调查机构就他所知的案件相关情况和信息所作的陈述。因此,归根结底,证词是案件中第三人的片面词。由于感情,记忆和表达偏见,证人可能会使证词不准确,甚至可能作出虚假陈述。因此,法院对证人的证词特别谨慎。城阳律师提醒您,并非所有证人证词都会被法院采纳。特别是当原被告指出有证词时。
1.证人应该在法庭上作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了解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在法庭上作证。
(1)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庭;城阳律师网是由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家地方法律服务网站,城阳律师网凭借着优秀的律师团队、过硬的专业素质,竭诚为广大城阳市民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
(2)由于道路距离较远,交通不便,不能出现在法庭上;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出庭;
(4)其他有正当理由的人不能出庭。
2.证人的出庭费由败诉方承担
城阳律师提醒您,证人履行其在法庭作证的义务所损失的必要费用,如交通,住宿,膳食和浪费时间,应由失败的一方承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当事人应当先付款;如果当事人不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人民法院应当提前支付。城阳律师网是由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家地方法律服务网站,城阳律师网凭借着优秀的律师团队、过硬的专业素质,竭诚为广大城阳市民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
3.提供虚假证言需要负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证人应当依据事实陈述,不得提供虚假证言。城阳律师提醒您,“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评估人,记录员和翻译人员故意制作虚假证明,身份证明,记录,翻译,构成他人或者隐瞒证据的意图。 判处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监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