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不小心透支信用卡并且无法退回时,开证行将对无法还款进行威胁。银行是单纯得吓唬还是真的会坐牢呢?
不幸的是,银行的并不是在恐吓,而是法律条文。根据中国法律,(1)使用假信用卡,或使用带有虚假身份的欺诈性信用卡; (2)使用无效的信用卡; (3)欺诈性地使用另一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所有都可能构成信用卡欺诈。城阳律师认为,透支信用卡的未付款可能是一种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欺诈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危险不是犯罪本身对社会有害,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对这种犯罪不上心。
首先,犯罪的数额极低,只有1万元。法律规定,恶意透支金额在一到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留,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金额在十到一百万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严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万元的定罪金额导致了绝大多数的透支信用卡。此时,大多数拖欠信用卡的人已经进入了信用卡欺诈行为。城阳律师网是由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家地方法律服务网站,城阳律师网凭借着优秀的律师团队、过硬的专业素质,竭诚为广大城阳市民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
信用卡欺诈罪的另一个要求是持卡人需要透支。对于这种恶意透支,中国的刑法解释了这一点: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时限,并且在发卡银行收回之后不返回的行为。因此,2009年对恶意透支的两个高级别解释说明,非法占有的持卡人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时限,发卡银行在收款后三个月内没有收到。如果退回,应视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这还不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非法占有”:(1)知道没有还款能力和大量透支,不能退还; (2)任意挥霍和透支的资金;不能归还; (3)透支后逃避,更改联系信息,逃避银行领取; (4)逃避,转移资金,隐瞒财产和逃避还款; (5)利用透支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和拒绝归还的。这条规则可以说是非常具体和非常有效的。但新问题又出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来是这一罪行最重要的主观因素,但对这种客观预设的主观行为的司法解释会使人无法理解。更令人担忧的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简化过程的趋势。只要行为人欠款超过1万元,如果收款超过两倍,如果未偿还超过3个月,则推定目的是非法占有,并被认定为信用卡欺诈。
城阳律师认为,当其他犯罪受到犯罪主观因素的影响时,信用卡诈骗罪是如此反复无常,通过满足几个客观要素直接判定和判刑。城阳律师网是由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家地方法律服务网站,城阳律师网凭借着优秀的律师团队、过硬的专业素质,竭诚为广大城阳市民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这种简单而粗鲁的做法使得大量的透支信用卡人们因恐惧而颤抖,并成为银行收集的最佳武器。那么应该怎样避免呢?
一、报销所有透支
关于还款,你有两个时间节点,一个是在公安案件之前。法律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量相对较大(10,000-100,000),在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之前偿还了所有的透支款项。如果情节轻微,可能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个是在人民法院宣布决定后公安机关做出决定之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之前已经偿还了全部透支利息,可以处以较轻的处罚。
二、自首
公安机关传唤后,可以如实告知犯罪事实,自首人可以依法受到处罚。
在文章的最后,信用卡透支的定罪和量刑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城阳律师认为,特别是现在,为了抢占市场,银行已经发行了大量信用卡,甚至采取了各种激励措施。没有对索赔人的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要提醒所有的卡用户,要谨慎并准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