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定是有理就胜没理就输吗?恐怕没那么简单!有理应该怎么定义?怎么样证明有理?你的观点是否与占的理具有一致性?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为什么最后还是输了官司?
1、遍寻律师咨询
有些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往往是免费的。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这样的咨询只能解决某些具体的疑惑,而对具体的复杂的案例并无助益。
2、企图让律师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
很多人不是为了听取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法律援助,而是为了找到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即便是抛去各自的身份,这样的行为也是愚蠢的。城阳律师网是由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一家地方法律服务网站,城阳律师网凭借着优秀的律师团队、过硬的专业素质,竭诚为广大城阳市民提供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
3、一直在自言自语
打官司不能只说自己的,而要说法官没办法反驳的话,法官在合情合理的程度上愿意赞同你的话。自言自语反而在帮助对方。
4、不愿出钱聘请律师
一些人觉得花钱聘请是没用的,有人只愿意廉价聘请律师。没有付出相应代价往往是得不到想要的结果的。
5、自作聪明
有的人遇到纠纷就在网络电视报纸上收集自认为有用的法律信息,或者不求甚解地阅读相关书籍,结果总会事与愿违,反而打输官司。
6、寄托希望在关系上
当一场官司完全被对方占据主动,就算找关系也是无用功。要相信法律会给你公平公正的结果。
7、不总结教训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一审败了,假如细心,认真地总结经验,是可以在二审中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有些当事人愚蠢固执地将错就错。
8、盲目信仰法律
我们对别的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单纯的,但对法律的信仰却需要技巧。因为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是程序,而程序即技巧。
9、不信仰法律
不相信法律的人,是打不赢官司的。因为一个看不见法律的人,法律当然也只会无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