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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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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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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8561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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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358932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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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0810521563
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电话:1306122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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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156265567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码:13702201011412342
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66986916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咨询电话:1866986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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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谎言自称为军官骗取网友3.15万元被判缓刑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12-23 09:2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记者22日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 民法院获悉,该院所辖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利用微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天杰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五千元。男子通过微信添加陌生人,编造谎言自称为军官骗取网友信任,以低价购手机、驾照名额、免税车等骗取钱财3.15万元。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经周某验证成功后,被告人通过微信以及电话聊 天,向周某谎称自己名叫李天豪,是重庆某部队军官。取得信任后,被告人继续虚构其作为军官可以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Iphone6手机和驾照名额的情况,骗 使被害人周某向其支付了1.15万元用于购买手机和驾照。

次日,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并再次谎称可购买免税轿车,需定金2万元,后骗得周某2万元。

同月20日,被告人李天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天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并骗得钱财3万余元,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予从轻处罚,加之,归案后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微信”的出现满足了人们聊天的需求,但如果使用不当,就成了不法分子犯罪利用的工具。近期,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进行诈骗、强奸的刑事案件。

“微信”聊来男友骗走女子新轿车

在本市开发区某公司上班的女孩小张,刚买了一辆新的菲亚特轿车。2014年3月,小张通过手机上的“微信”认识了男青年李某。交往了一个多月,感觉不错。4月的一天中午,李某给小张打电话,说想小张了,要来接小张下班。考虑到刚刚交往,小张就让李某在公司外等候,李某提出想在小张的汽车里等,小张没多想,就把车钥匙交给了李某。过了一会儿,李某给小张打电话说,小张的同事总是看他,他不好意思,想把车开到厂门口等,小张就同意了。下午两点半左右,小张从办公室窗户看大门口没有她的车,就给李某打电话,李某说洗车去了。下午三点左右,小张又给李某打电话,李某说马上就回来。小张在厂里等到晚上七点左右,李某也没有回到厂里,再打电话,李某的手机就关机了。后李某通过微信与小张联系,告诉小张说他欠别人的钱,车让其抵押了4万元还账了。愤怒的小张急忙报警。原来,李某因为拖欠别人的钱,一直被追债。李某就想弄点钱还债,后通过微信认识了小张,得知小张有一台索亚特轿车,李某就动起了用小张的车抵押还钱的念头,于是就发生了前述的一幕。经审理,本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审理案件的法官介绍,这两起案件均是微信聊来的危害。“微信”满足了人们聊天的需求,结交新朋友,填补精神空虚。但“微信”,只可微信,不可全信。在使用“微信”时,要提高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微信”,才是使自己不会“受伤”的硬道理。“用之恶则恶,用之善则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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