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06-30 10:06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据这份文件披露,原潮阳市国土局以及后来成立 的潮南区国土局经调查确认:1980年至2001年6月期间,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563.71亩,其中违法用地116.25亩;2001年7月 至2005年8月,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305.05亩,其中违法用地8.9亩;2008年至2011年,古溪村违法用地2.48亩。2014年6月18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村。
49岁的村民李楚忠把记者带到村路旁一排矗立的高楼前,说这里就是记者当年拍过照的地方,“那次来,这里刚刚填平农田,土地上还没建什么”。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001年4月23日,为核实李楚忠等15名村民向《法制日报》举报该村存在大量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记者从北京赶赴古溪村调查。转眼13年过去,李楚忠仍在坚持不懈地举报古溪村土地违法问题。
两级国土部门缄默不答
古溪村位于粤东平原。1985年,这个行政村在册登记的耕地面积为1720亩。
记者当年步入古溪村时,聆听过十几名村民讲述村支书如何“卖地”;看过村民丈量并绘制的“古溪村耕地非法卖地及占用平面图”;看过村民出示的“卖地”证据;在田头拍摄了买地者摆放的“伯爷神位”;还拍摄了被“卖掉”的农田地块……
2001年5月26日,记者以《古溪村到底卖了多少地》为题,报道了古溪村村民找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请求制止村委违法“卖地”、清理村级财务、公布村委历年“卖地”款收支、清查村干部收入来源的情形,还记述了记者采访政府有关部门的详细过程。
13年来,古溪村十几名村民陆续放弃举报,只剩李楚忠一人坚持不懈地向国家各有关部门举报原村支书李锡河涉嫌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今年6月16日,记者第二次前往古溪村调查。
李楚忠还住在老房子里,他对记者说:“我们村1720亩耕地到底有多少被非法出让和占用?村民们怕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站出来,不敢去问卖地的钱都去哪儿啦。”
早在2001年4月24日,广东省原潮阳市国土局局长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要查清古溪村耕地底账,承诺给记者一个明确答复。然而,此事至今没有结果。
今年6月18日上午,记者走进汕头市国土局,局办公室主任说,局领导一直很重视古溪违法出让和占用土地的投诉。据他介绍,多年以来,该局保存有关古溪村村民的投诉及回复文件就装满了几个大铁皮柜。
记者请这位主任联系主管领导介绍古溪村违法用地情况。这位主任沉吟许久,说当地党委、政府已经对此作出调查结论,并以此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当天下午,记者走进汕头市潮南区国土局,秘书股一位负责人找来执法监察大队临时负责人,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手机号及电子邮址。这位临时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记者的采访提纲汇报领导后再予以答复。
区纪委披露违法用地事实
“有个村民叫李楚忠,从1999年开始反映李锡河的问题,他一直上访。”潮南区纪委干部林克洲与另一名同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于2011年年底来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任职,开始接触古溪村土地违法信访情况。
据他介绍,对于古溪村违法用地的村民信访,各级党委和政府多个部门进行过很多次调查。他找出一份红头文件,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作答。
据这份文件披露,原潮阳市国土局以及后来成立 的潮南区国土局经调查确认:1980年至2001年6月期间,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563.71亩,其中违法用地116.25亩;2001年7月 至2005年8月,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305.05亩,其中违法用地8.9亩;2008年至2011年,古溪村违法用地2.48亩。
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古溪村在长达31年的时间里违法用地总量达127.63亩。
谈及古溪村到底还剩多少耕地,林克洲对记者说,“这个问题应该去问国土部门”。
记者上网没有查到“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一词,只查到“非建设用地规划”,上述两词词义显然完全不同。
记者注意到,古溪村违法用地事实相继发生在30年间。在此期间,国家不断调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却从未动摇“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总原则。
古溪村违法用地问题直接牵涉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李楚忠记得,2006年12月30日上午,汕头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长马哲英来到两英镇政府,在有镇干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宣布了古溪村土地违法的调查结论。李楚忠曾当场发问:“古溪村还有800亩耕地哪去啦?”对方没有应答。
十几年来,古溪村民李楚忠一直苦苦追问全村耕地到底还剩多少。而记者此次采访两级国土部门仍无法核实相关具体情况。
违法用地收益去向不明
“我是2006年来两英镇工作的,现在是协助古溪村工作的包村干部。”6月18日下午,记者走进潮南区两英镇委、镇政府,镇党委组织委员肖海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村级财务这两年实行村账镇管,村里每笔钱的收入和支出镇上都知道。”
据记者了解,汕头市国土局曾于2006年12 月26日对古溪村土地违法案件作出了复核结论,李楚忠之所以坚持不懈地向汕头市、广东省、中央各部委实名举报原村支书违法卖地、“贪污、挪用、侵吞卖地款 项为其开办的私营企业做房地产生意所用”,他所依据的恰恰是国土部门的调查复核结论。
李楚忠质疑的另一尖锐问题是:古溪村违法出让和占用村集体土地收取的巨额款项到底去了哪里?
“2006年以前的事情,我是不了解的。”肖海生这样说。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文, 总则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30年来的时代变迁,成为李楚忠不懈举报的社会大背景——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修改、全国各地土地市场出现的剧烈变化足以令人瞠目。李楚忠无数次引用法律法规投诉,他购买的法律专业书籍塞满了家里的4个立式书柜。
“既然古溪村存在违法用地的事实,你们是否对违法用地的收益情况进行过调查统计或查处?那些违法用地的收益到底用于村集体福利事业,还是被什么人自揣腰包了?”
记者分别向潮南区纪委干部和镇委干部提出这个问题。
区纪委干部林克洲的回答是,“调查文件里没有提到违法用地的收入问题,2011年之后好像也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镇干部肖海生的回答是,“上级已经对古溪村原村书记李锡河作过处分”。
被撤职仍主持工作
古溪村原村支书李锡河确实受过处分。
汕头市原潮阳市纪委于2002年11月给予他撤销古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处分;两英镇纪委2006年4月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记者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李锡河曾于2012年6月因涉嫌非法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立案,后经协调撤案,李锡河于同年12月7日解除取保候审。
据潮南区纪委证实,李锡河被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是因其任职期间事涉土地违法。
据区纪委文件载明,李锡河2002年被撤销村支书职务,却担任了村支部副书记,由于村支书空缺,他一直主持村里工作,直至2005年4月重新当选村支部书记。
记者注意到,李锡河重新当选村支部书记4个月后,古溪村违法用地案情“东窗事发”——违法用地8.9亩。尽管李锡河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继续“坚守”村支书岗位,直到涉嫌刑事犯罪被停止任职。
“按党章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被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的人还能担任副书记主持工作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区纪委干部林克洲无语。
据两英镇干部肖海生介绍,今年2月古溪村村委换届选举,李锡河在党员大会上得到过半选票,镇党委经研究决定不批准他当选村支部委员。
在李楚忠看来,刑法针对土地违法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农村土地违法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他始终不明白,在数十年时间里,古溪村集体土地为何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违法出让、占用。
得知记者赴古溪村调查土地违法,洋汾林村和西沟村的村民代表前往古溪村邀请记者入村调查。这两个村同属潮南区峡山街道,距古溪村5.6公里。
据村民们反映,这里也存在耕地被违法出让,且收益去向不明的问题。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古溪村、洋汾林村、西沟村村民举报土地违法的情形,印证了潮南区区委宣传部长对记者发出的一句感叹,“农村基层工作非常复杂”。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潮南区国土局未对记者留下的采访提纲作出任何答复。□本报记者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