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06-10 10:09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据 香港媒体报道,陈自强在电台录音访问中表示担任经理人生涯这么多年,跟成龙经历那么多,为何最终于2008年选择与成龙分道扬镳?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他剖白:“他开始走火入 魔,讲的话都听不入耳,现在坐他身边不是大老板就是有钱佬,不再需要我,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帮到他,而我都知道有人想篡我位,所以我宁愿自己先离开。”
前经纪人称成龙"走火入魔"
前经纪人称成龙"走火入魔",针对“小龙女”事件,经纪人让成龙说的是谁都会犯错,谁知道他说成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陈自强当成龙的经纪人那么久,最后离开,他表示很可惜。
法邦名律点评:
什 么是法律上的经纪人?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史剑琴律师为我们介绍到,《经纪人管理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 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提供客观、准确、高效的服务;
(二)经纪的商品或服务及佣金应明码标价;
(三)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报告委托人;
(四)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物;
(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
(六)如实记录经纪业务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业务记录、账簿和经纪合同等资料;
(七)收取佣金和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