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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郝洪超律师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5-01-18 10:48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郝洪超律师
2014年洪某伙同他人多次到胶州某商场盗窃衣服、鞋包等物品,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商场保安当场抓获,并被送到当地公安局。该案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认定洪某多次盗窃,盗窃物品总价值人民币3697元。该案后被检察院指控洪某犯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经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辩护人郝洪超、王涛所提可对温秀红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证认为,洪某有犯罪前科,在本次犯罪中到多个店铺进行盗窃,社会危害性大。在本次犯罪中到多个店铺进行盗窃,社会危害性大,对其不能适用缓刑,该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理,本院予以采纳。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肆仟元。
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郝洪超、王涛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洪某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判决时参考: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洪某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犯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起诉书指控被告洪某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
二、有关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一直认罪伏法,悔罪态度较好。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所盗财物数量较少,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所窃取财物总价值为366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属于数额犯,依法应以犯罪数额作为判定犯罪情节和量刑幅度的主要标准。因此,恳请法庭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度内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3、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这次失足走向犯罪与其贫困的家庭是分不开的,其家境贫寒,丈夫离家出走,被告人一个人将孩子拉扯抚养长大,历经了艰苦,并且家中还有老母亲需要照料,其生存压力很大,生活没有着落,走投无路之时,被告人没能经受住考验,于是犯下了令自己今天后悔莫及的错误。被告人洪某走上犯罪道路,只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所致,比起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分子来讲,其主观恶性并不算大。现在被告人经过看守所关押管教的生活,早已幡然悔悟,痛悔不已,并多次表示要改过自新,用自己的双手诚恳劳动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再也不触犯法律。在面对这个弱势群体,辩护人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条改过自新的出路。
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洪某具有以上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恳请合议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建议给予缓刑考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胶州市人民法院
辩护人: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郝洪超、王涛律师
2014年10月13日
附法律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五十二条 【罚金的判处】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