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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对方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3-11-30 08:31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代理律师和对方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
我们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代理律师和对方当事人是对立的。然而我认为要真正使案件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双方积极沟通的成果可能是其他方式无法取代的。
这一感悟是源于今年承办的两个案子。这两起案件给了我很大的触动。通过与这两位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我深刻地感受到,和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亦不失为一剂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的良药。
一起是债权债务案件,我代理的一方是男方即债权人朴某。单从诉讼角度而言,本案案情清晰,法规明确。朴某和王某恋爱一年,在恋爱期间,王某以各种理由从朴某处花了5万多元,后两人因其他矛盾分手,男方感觉太吃亏,要求王某打欠条一份,王某给出具欠条一份,内容是借票某现金5万元,与某某时间还款。但到期后,王某没有还款。朴某就找到我要求代理诉讼,依法起诉王某。接了这个案件后,我分析案情,这个案件看起来简单,但是问题在于,王某不是本地人,其在本地是临时居住,住处根本不固定,担心起诉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
因此,我认为通过法院解决不一定能顺利,先试试通过调解来解决案件。于是我立刻与王某联系。王某接到我的电话后,态度也很诚恳,表示自己也有调解的意愿。第二天王某就来单位了,表示对欠条没有异议,自己既然打了欠条,就一定还这笔钱。只是请求缓一段时间,并表示为了使朴某放心,可以到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来我们一起到法院达成调解书。这件事情让我感受到和对方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
还有一起是劳动保险纠纷。四川的一位王律师从网上得到我的信息,主动跟我联系,说有个案件希望能和我合作。是这么一个案件,佘某四川人,在城阳某企业工作,公司没有给其缴纳保险,后来佘某患病住院花费6万多元。回四川后通过农村医保报销了1万余元,剩余的4万余元要求企业给报销。接受这个案件后,我并没有急着提起仲裁,因为考虑这个案件矛盾不是很大,很有可能同过调解解决。于是我给企业的老板通了电话,公司老板接到电话后很意外,但是态度很诚恳,并约我到公司去面谈。为了摸清楚公司的态度,第二天我去了公司,见了公司老板,感觉老板是一个很诚恳的人。没废话,直接进入主题,我跟老板说了案情,也告知其相关的法律依据,老板是很痛快的一个人,当即表态,说因为王律师的诚恳态度,同意给一次性给佘某3万元。这个数额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所以当即拍板成交。公司会计马上将款项提取交付,这个案件用了短短几天的时间,通过和对方积极沟通得到圆满的解决。
通过对这两个案件的办理,我深刻地体会到,和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是十分重要的。这样的案件,在每一位律师的职业生涯中,可能都只是小案件。但在经历了这样的案件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代理律师及时和对方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一次次简短的会面,在整个案件的工作过程中,只是细小的一点,可能微不足道,但有时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