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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庆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青岛市资深律师。
行业任职:青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委员,山东省律协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专家,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城阳区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聘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校外导师。
曾获荣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部门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城阳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城阳区十佳律师,城阳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李瑞庆律师为人诚信、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技能卓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多年来凭借卓越的技能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并且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党政法律实务、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权、金融房地产、离婚纠纷等领域。
电话:1775329867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910167220
崔明玉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青岛市优秀律师,城阳区十佳律师,从事律师服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极强的业务能力,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海事船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 
咨询电话:13305329886
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04100796596
金学善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办案缜密细致,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金融民间借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
电话:13583257195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406室
执业证号:13702201010779797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尽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
电话:1505321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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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李斌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法律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电话:18561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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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0610892119
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娴熟法律知识,较高律师事务策划能力,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长领域:涉外法律、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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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王涛律师毕业于山东曲阜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商法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仲裁等诉讼业务与常年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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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霞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李彦霞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电话:1315626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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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恭佳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部门主任,蓝恭佳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着、敬业、奉献”的原则为当事人服务,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事侵权、商业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
咨询电话:186698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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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颖颖律师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委员,行政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人诚恳,做事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业务专长:离婚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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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38个城市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6-02-15 08:50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每逢春节,鞭炮该不该禁放,总会引发争论。上周正值丙申年春节,多地实施“最严禁放令”所带来的变化告诉公众,少放鞭炮或不放鞭炮,基本无损“年味”。

  近年来,综合平衡空气污染、人身和公共安全等因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常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1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城市有138个,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政策的城市有536个。

  对于禁放鞭炮,一些城市曾经历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从“禁改限”,到“限改禁”,小小的鞭炮背后,是民俗观念与环保意识的此消彼长,也是公共管理理念的不断修正。面对“春节蓝”“春节静”,禁放城市的公众理解支持之余,也收获了实惠。

  其实,支持禁放的民众比例也在不断增加。中国新闻网记者透露,去年春节期间,有一项7054人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56.2%的人支持禁放烟花爆竹,41.8%的人选择“不支持”。今年春节,多地烟花爆竹销售遇冷。

  支持禁放的一方认为,放鞭炮是陋习,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反对禁放的人则认为,放鞭炮是个人自由和社会传统,鞭炮不是污染环境的元凶,不放鞭炮“年味”就不浓了。

  谁的观点更能站住脚,当下固然见仁见智,但我们更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放鞭炮的传统来自遥远的农耕社会,那时都是平房散居,放个鞭炮影响不大。如今的城市居民区楼房密集,一两个人放鞭炮烟花却会骚扰到多栋楼上百家住户。换位想想,威力越来越大的“二踢脚”在人家窗口炸响,人家能高兴得起来吗?至于说传统,想必也不一定全部都要继承,比如裹脚。

  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这是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放鞭炮的权利是什么?说到底也仅仅是个娱乐权利,如果与他人的休息权、安宁权、健康权相冲突,与更多人的环境权利相冲突,必然是要让渡的。如果公民不能自觉平衡好自己的权利和他人乃至更多人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就要发挥作用。这也是个基本规律。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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