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城阳律师李瑞庆 + 时间:2014-09-02 13:47 + 来源:www.chengyanglvshi.com
精神病违法的规定
知 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 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我 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 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 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真是太恐怖了,不管是谁在遭遇到这种状况时,难免都会手足无措,还好能有好心人及时解救。希望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可以做好看护工作,不要让患者随意乱出,也希望有关部门对于这起事件认真调查,不要让精神病成了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济南裸身“啃脸男”
品酒本是一件非常高雅的事,可济南的一位男子在喝完酒之后,竟然当街裸露身体、强行啃咬一位过路女子,实在让人为之胆寒。
据 制服的保安表示,8月23日那天,他要出外勤,所以骑上摩托车早早地出了家门,当走到英贤街西口时,突然听到求救声传来,他走近一看,一名只穿着红色内裤 的男子用围巾样的东西正使劲勒住一名女子的脖子往后拉,同时用嘴咬女子的脸部,而旁边一名女子束手无策。“当时特别恐怖,我在旁边都听见男子咬得咯咯响, 满嘴都是血。”
“女的大概有40多岁,当时她的眼球都鼓出来了,嘴唇发紫,已没有反抗的能力了。” 在制服行凶男子的过程中,保安闻到对方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由于男子的蛮力大,在路过的年轻人的帮助下,最后4人才一起制服了行凶男子。
城阳律师网隶属于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刑事辩护、金融房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据了解,行凶男子是一名德州籍的精神病患者,不知道怎么到了济南,目前事故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